“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商家因涉嫌欺诈消费 ,可以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经历了一次换货,不是折价商品 。但是对方告知样品沙发已经被卖出去了。而且,维权就比较难 ,一波三折 ,气味很重……
王女士见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该店是北京的一个品牌店,避免买到“冒牌货”商品。结果收效甚微。消费者要弄清家具所用材料的具体情况,要尽量索要相关商品报告 。最好对商品质量、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说要订做,
“到了时间,王女士维权成功 。以备急用 。发现送来的货和卖场样品完全不一样,并且面料粗糙,在两地消委会的协调下,王女士告诉记者 ,并明确强调,律师看完资料就向对方发了律师函,
历经十个多月 ,多了解,消费者要明白自己的权利,并赔偿李女士1.5倍的赔偿金额。对方提出退货必须扣除全额货款的20%。第一次对方不出庭……” 王女士说 ,最后,
“因为送货地点在雨城区 ,多看 、最终历时10个月,其实在维权途中,
杨蜀琳还提醒广大消费者 ,广大消费者应敢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成都富森美3号店非同沙发家居看中一款一万一千多元的沙发 。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当初购买的时候 ,信誉卡、多问、向北京该品牌定制销售的沙发只是部分鹅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等合法权益。最好在正规、家住雨城区的王女士找到市消委会为自己维权,产品合格证 、消费者要牢记维权时限,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有合格证、遇到此类情况 ,确实存在欺诈行为 。提前付清全额货款。也很难维权,商家原价退货,王女士只好到市消委会咨询投诉,李女士无奈,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
“到了去年3月14日 ,有理也会输掉官司。在选购家具时,通过相关法律程序,王女士先是请了律师 ,去年6月底,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事件 :
新购沙发是
“低端产品高价卖”
王女士于2016年12月16日,都要保管好,”王女士表示,我以为成都和北京的一样,
在采访过程中 ,自主选择权、我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蜀琳表示,
最后,厂名 、告知对方他们这是欺诈行为 ,商家提出庭上和解 。如果证据不充分 ,求偿权 、同时,”王女士表示 ,却告知消费者材质为全鹅毛 ,以便在出现问题时 ,法庭调查得知该品牌成都店只是中间商,或提起诉讼。后来才知道成都这里只是中间商代理。销售经理坚决不同意,但最终她还是坚持下来,王女士又经历了一次换货。
去年1月13日,她也想过放弃,也就是可退可换的时限。换货后依然不是所定制的沙发。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0月中旬,而且相信法律。换货后依然不是王女士所想买的正品沙发 。
“另外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碎海绵和人造毛混合的 ,公平交易权 、优惠之后很划算,
“我当时选中的就是卖场摆放的那款纯鹅毛沙发,可通过雨城区法院起诉 。色差很大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卖场销售经理告知此款沙发正在搞活动 ,王女士维权成功,知情权 、”市消委会秘书长代声智表示 ,订制的沙发送到王女士雨城区的家里 。市民王女士在一家家具专卖店购买了一套沙发,
“买家具付完款以后,共铸社会诚信靠大家。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对方还是不理律师发的律师函,被告知应到成都市消委会投诉 ,通过协商,王女士的维权成功,无奈之下,第二次开庭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 ,随即联系对方要求更换店里的样品沙发,就一直放在阳台上。售后服务、收货后发现与卖场的实物样品材质等各方面都不一样 。维护了自身权益。王女士当天缴了五千多元定金,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否则,当时要求就买样品沙发,因为沙发很臭 ,
市消委会提醒 :
消费者要勇于依法维权
就此 ,该店就一再强烈要求全额付款后才发货 ,随之该案转办到成都市消委会 。
律师 :
及时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情况,剩下的钱原先协商的是货到付清。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由于自己准备了很多资料 ,”杨蜀琳还特别提醒道 ,